PART01
欧盟拟批准将烘焙带壳杏仁制成的植物基饮料作为新型食品
2025年12月4日,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发布第PC- 1738号公开咨询文件,拟批准将烘焙带壳杏仁制成的植物基饮料作为新型食品。主要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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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新型食品适用于儿童、青少年、成人、孕妇、哺乳期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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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用途及最大使用量: 95%(克/千克体重/天);
意见反馈期截至2025年12月25 日。
PART 02
丹麦修订多个食品法规
2025年12月5日,丹麦兽医与食品管理局发布1504 1503、1502号公告,修订果酱、果冻产品、蜂蜜、果汁产品的行政命令。2026年6月14日生效。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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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酱产品必须含有至少60%的可溶性干物质;对于由三种或三种以上水果制成的柑橘果酱,水果种类列表可以用“多种水果”等效标识或所用水果数量替代;果酱中果肉、果泥或其混合物含量≥450g/kg;黑加仑、玫瑰莓、榅桲、红加仑、花楸莓和沙棘果酱含量≥350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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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蜂蜜产品标签上必须列出所有原产国名称,标注顺序按照实际含量降序排列,同时标注每个原产国来源蜂蜜原料的百分比,允许误差范围为<5%;删除“过滤蜂蜜”作为1种独立的产品类型;对于每包重量少于30克的蜂蜜,原产国名称可以用双字母代码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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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降糖果汁产品类别(天然含糖量减少30%,同时保持果汁的其他特性);将高糖果汁的外源糖最大添加量由250g/L修订为200g/L;简化混合果汁(含三种以上水果原料)的命名要求,允许不列出所有水果名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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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6年6月14日之前投放或贴标签的上述产品,可以继续在市场上销售。
PART 03
丹麦发布乳制品行政命令
2025年12月4日,丹麦食品与渔业部发布1474号公告,即乳制品行政命令,该命令将于2026年6月14日生效。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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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法令适用于乳制品的制造、成分以及标签的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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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定义与标准:对各类乳制品给出了法定的精确定义,并规定了其必须满足的成分标准(如发酵乳脂肪含量<8%、发酵奶油脂肪含量>8%,命名中含有特定名称的奶酪(如切达奶酪)中的特定奶酪原料含量不应低于75%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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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规定:明确了产品的命名规则、必须标注的脂肪含量等信息,如产品使用非牛乳原料,标签必须标明奶源种类(如羊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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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则:规定了违反该法令条款的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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