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4种新食品原料涉及β-1,3/α-1,3-葡聚糖、二氢槲皮素、鼠李糖乳杆菌MP108、拟微球藻(Nannochloropsis gaditana),2种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涉及蛋白酶、磷酸肌醇磷脂酶C。
β-1,3/α-1,3-葡聚糖等 4种新食品原料如下:
一、β-1,3/α-1,3-葡聚糖
β-1,3/α-1,3-葡聚糖是以蔗糖为主要原料,经普沙根瘤菌(Rhizobiumpusense)发酵、醇沉、过滤、分离、干燥、粉碎等工艺制成。β-1,3/α-1,3-葡聚糖是由7个β-1,3-D-葡萄糖和2个α-1,3-葡萄糖相互连接而成的9个D-葡萄糖为重复单元构成的直链多糖。本产品中β-1,3/α-1,3-葡聚糖含量为≥90g/100g。
由酵母、燕麦、大麦等来源的β-葡聚糖目前作为食品原料或食品添加剂已在美国、澳大利亚、日本等多个国家被批准使用。我国于2006年批准以β-1,3-葡聚糖为主要成分的可得然胶作为食品添加剂,2010年和2014年分别批准酵母β-葡聚糖和燕麦β-葡聚糖为新食品原料。β-1,3/α-1,3-葡聚糖的推荐食用量为≤3克/天。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规定,审评机构依照法定程序,组织专家对β-1,3/α-1,3-葡聚糖的安全性评估材料审查并通过。新食品原料生产和使用应当符合公告内容以及食品安全相关法规要求。鉴于β-1,3/α-1,3-葡聚糖在婴幼儿、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人群中的食用安全性资料不足,从风险预防原则考虑,上述人群不宜食用,标签及说明书中应当标注不适宜人群。
中文名称 |
β-1,3/α-1,3-葡聚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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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β-1,3-/α-1,3-gluc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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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来源:蔗糖 结构式:
分子式:(C6H10O5) n,n≥6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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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工艺简述 |
以蔗糖为原料,经普沙根瘤菌(Rhizobium pusense)发酵、醇沉、过滤、分离、干燥、粉碎等工艺制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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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食用量 |
≤3克/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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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 |
性状 |
类白色至淡黄色粉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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β-1,3/α-1,3-葡聚糖,g/100g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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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分,g/100g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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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分,g/100g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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蛋白质,g/100g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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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1. 婴幼儿、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食用,标签、说明书应当标注不适宜人群。 2. β-1,3/α-1,3-葡聚糖含量检测方法见附录。 3. 食品安全指标须符合以下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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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Pb),mg/kg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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砷(As),mg/kg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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镉(Cd),mg/kg |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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汞(Hg),mg/kg |
≤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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硝酸盐,mg/kg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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菌落总数,CFU/g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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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肠菌群,MPN/g |
<3.0 |
二、二氢槲皮素
二氢槲皮素(Dihydroquercetin)是多种植物中存在的一种二氢黄酮醇类化合物。本产品是以人工种植的长白落叶松的根部为原料,经去皮、撕裂处理,进行提取、浓缩、醇沉、上清液浓缩、萃取、再浓缩、结晶、离心分离、冷冻真空干燥、粉碎过筛等工艺制成。欧盟已批准落叶松来源的二氢槲皮素为新食品原料,俄罗斯已批准二氢槲皮素作为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使用。本产品推荐食用量为≤100毫克/天(即含量为90%的二氢槲皮素推荐食用量为100毫克/天,超过该含量的按照实际含量折算)。使用范围和最大使用量:饮料(20mg/L),发酵乳和风味发酵乳(20mg/kg),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70mg/kg)。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审评机构依照法定程序,组织专家对二氢槲皮素的安全性评估材料审查并通过。新食品原料生产和使用应当符合公告内容以及食品安全相关法规要求。二氢槲皮素在婴幼儿、儿童(14岁及以下)、孕妇、哺乳期妇女人群中的食用安全性资料不足,从风险预防原则考虑,上述人群不宜食用,标签及说明书中应当标注不适宜人群。
中文名称 |
二氢槲皮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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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Dihydroquercet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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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来源:松科、落叶松亚科、落叶松属、落叶松组长白落叶松根部 化学名称:3,5,7,3’,4’-五羟基二氢黄酮 CAS:480-18-2 分子式:C15H12O7 结构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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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工艺简述 |
以人工种植的长白落叶松的根部为原料,经去皮、撕裂处理,进行提取、浓缩、醇沉、上清液浓缩、萃取、再浓缩、结晶、离心分离、冷冻真空干燥、粉碎过筛等工艺制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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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食用量 |
≤100毫克/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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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 |
性状 |
浅黄色或类白色粉末 |
二氢槲皮素含量 |
≥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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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1.使用范围和最大使用量:饮料(20 mg/L),发酵乳和风味发酵乳(20 mg/kg),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70 mg/kg)。 2.婴幼儿、儿童(14岁及以下)、孕妇、哺乳期妇女不宜食用,标签、说明书应当标注不适宜人群。 3.食品安全指标须符合以下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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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Pb),mg/kg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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砷(As),mg/kg |
≤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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镉(Cd),mg/kg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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汞(Hg),mg/kg |
≤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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菌落总数,CFU/g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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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肠菌群,MPN/g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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霉菌和酵母,CFU/g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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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门氏菌,/25g |
不得检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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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黄色葡萄球菌,/25g |
不得检出 |
三、鼠李糖乳杆菌MP108
鼠李糖乳杆菌MP108(LactobacillusrhamnosusMP108)从健康幼儿肠道分离得到,菌粉性状为白色至微棕色粉末。含有该菌株的产品已在澳大利亚生产并上市,可用于婴幼儿食品。国内外开展的多项婴幼儿临床研究证明,该菌株具有较好的食用安全性。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审评机构依照法定程序,组织专家对鼠李糖乳杆菌MP108的安全性评估材料审查并通过。新食品原料生产和使用应当符合公告内容以及食品安全相关法规要求。
中文名称 |
鼠李糖乳杆菌MP108 |
拉丁名称 |
Lactobacillus rhamnosus MP108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1.可用于婴幼儿食品的菌种。 2.食品安全指标应符合我国相关标准。 |
四、拟微球藻(Nannochloropsisgaditana)
拟微球藻(Nannochloropsisgaditana)属于单胞藻科拟微球藻属,藻体微小,通常为绿色或黄绿色。含有该藻的食品在美国、智利、加拿大等国家有销售。该藻含有蛋白质、二十碳五烯酸(EPA)等营养成分,其推荐食用量为≤2克/天(以干品计)。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审评机构依照法定程序,组织专家对拟微球藻(Nannochloropsisgaditana)的安全性评估材料进行审查并通过。新食品原料生产和使用应当符合公告内容以及食品安全相关法规要求。鉴于拟微球藻(Nannochloropsisgaditana)在婴幼儿、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人群中的食用安全性资料不足,从风险预防原则考虑,上述人群不宜食用,标签及说明书中应当标注不适宜人群。
中文名称 |
拟微球藻(Nannochloropsis gaditana) |
拉丁名称 |
Nannochloropsis gaditana |
基本信息 |
种属:单胞藻科、拟微球藻属 |
生产工艺简述 |
经接种、培养、浓缩、干燥等工艺制成。 |
推荐食用量 |
≤2克/天(以干品计)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1.婴幼儿、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食用,标签及说明书中应当标注不适宜人群。 2.食品安全指标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食用藻类的规定执行。 |
蛋白酶等2种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如下:
一、食品工业用酶制剂新品种
序号 |
酶 |
来源 |
供体 |
1 |
蛋白酶 Protease |
枯草芽孢杆菌 Bacillus subtilis |
解淀粉芽孢杆菌 Bacillus amyloliquefaciens |
2 |
磷酸肌醇磷脂酶C Phosphoinositide phospholipase C |
荧光假单胞菌 Pseudomonas fluorescens |
从土壤中分离的编码磷酸肌醇磷脂酶C基因的微生物 |
食品工业用酶制剂的质量规格要求应当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食品工业用酶制剂》(GB 1886.174)的规定。
相关链接:关于β-1,3/α-1,3-葡聚糖等6种“三新食品”的公告
解读《关于β-1,3/α-1,3-葡聚糖等6种“三新食品”的公告》(2021年第5号)